【法律知识】合同中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是什么意思
法律知识:
“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这一条款,通常出现在合同的结尾部分,用于说明合同中未明确提及的其他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这种条款的主要作用是作为合同的补充说明,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一个协商解决的机制。
在签合同时可能无法做到面面俱到,要想签订一个完全没有漏洞或者将所有的权利义务都约定清楚几乎是不可能的。另外,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情况,有一些是无法预见的情况,或者可能存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情形,当一方或者双方发现这种情况而有必要双方再就此问题的权利义务问题解决时,双方就要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协议等。所以这时就需要明白“另行商定”的含义了,另行商定指的是对于合同中未尽的事宜,双方需要另行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这可以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等方式,对原合同进行补充和完善。
虽然“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是一种合同约定的自由,但双方在协商和签订合同时仍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双方在协商未尽事宜时,也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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